小家政,大民生。近年来,随着人们生活水平提升,家政服务市场需求加速释放,与此同时,家政人员“请不起、请不到、不放心” 的行业痛点也随之而来。如何推动家政服务业“提质扩容”?此前,浙江出台了《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》(下称《条例》),聚焦行业痛点推动家政服务业专业化、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,《条例》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。
为推动《条例》更好落地见效,3月27日-28日,浙江省商务厅在杭州举办《浙江省家政服务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宣贯启动仪式,对《条例》出台背景、立法经过、立法亮点等方面进行介绍,对《条例》主要条款进行解读。
家政服务,一头系着民生期待,一头连着就业需求,《条例》的出台落地是浙江推动家政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体现,也对实现浙江省家政服务行业“提质扩容”具有重要意义。《条例》共6章43条,包括总则、行业管理、服务规范、产业促进、法律责任和附则。围绕家政人员“请不起、请不到、不放心”等难点痛点,此次《条例》明确将通过家政服务数字化管理手段赋能行业管理,同时规定居家式家政机构和的服务规范,建立了服务评价体系、评价标准和评优奖励制度。针对家政行业冲突,《条例》明确规定各方的禁止性行为,落实各方的权益保障机制,并建立多渠道的纠纷化解机制,同时厘清各部门职责,规定家政产业促进落地政策。
如在行业管理上,《条例》第六条至第十一条对健全家政服务数字化管理应用、对家政机构和家政实施赋码管理作了详细规定,明确建设全省统一的“浙里家政”综合管理服务平台,通过“浙里家政”实现对家政服务机构及家政的“码”上管理。针对当前家政服务业“低小散弱”的实际,《条例》明确各部门促进产业发展的职责,发挥法规对家政产业发展的引领、规范和保障作用。其中第二十八条至三十五条还分别从员工体检、技能培训、人才培养、金融保险及家政进社区驻点方面等提出给予相关费用、场地保障等优惠政策。
此次《条例》宣贯启动后,浙江各地各级部门将聚焦准确把握《条例》的核心要义,围绕立法宗旨、基本原则和制度内容,有效落实工作责任;突出有效落实促进措施,协力让《条例》的“干货”、“实货”及早兑现;同时聚焦家政规范发展的重点,强化居家家政服务供给和监管;推进家政发展的长效机制,坚持需求导向,编制惠企政策清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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